2月16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医护人员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名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作为被告,经法官调解,被告除收到法院的撤诉裁定外,还收到原告赠送的15斤食用油和60斤大米外加3个月的物业费,原告被法官点赞,称之为“中国好物业”。

2月10日,原告某物业公司将被告王某诉至法庭,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物业费共计5613元并承担违约金。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多次与原、被告进行联系,了解到被告因为对物业管理条目、服务质量有异议未及时缴纳物业费,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因疫情原因,承办法官组建微信群,并使用移动微法院进行网络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王某经常不回微信,经法官询问后了解到,王某及妻子均是医院的医护人员,现在正奋战在抗击疫情的一线,他们表示在一线坚守系其应尽的义务,也希望能尽量调解解决案件,使他们把有限的时间用在工作上。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官及时给原告物业公司做工作,原告得知情况后当即表态:一是表示马上整改,在管理上下功夫,把服务质量提上去;二是愿意主动让步,积极协调,尽快解决。一切出乎意料的顺利,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迅速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原告物业费5500元,原告改进服务质量、自愿放弃违约金。为了表达对医护人员的敬意,原告另外赠送被告15斤食用油和60斤大米和3个月的物业费。被告当庭支付原告物业费5500元,原告申请撤诉。

法官寄语: 疫情之下,所有人都不能置身事外,而无数医护人员抛家舍业,奋战在一线,堪称最美的“逆行者”,在这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包括司法人员在内的各行各业的所有人如果对他们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怀,多一份支持,让他们轻装上阵、心无所累,必将汇聚起战胜疫魔的强大力量,共同迎来我们温暖的春天!(濮阳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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