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高鹏 通讯员 杨军政

当前,全省高速交警正在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专项治理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5月28日,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汇总梳理近期高速公路上发生的典型案例,让你零距离认识到不使用安全带的危险后果。

【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一头将前挡玻璃撞成“蜘蛛网”】

5月18日12时许,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接到报警,在京港澳高速郑东新区段663公里发生一起追尾事故,有人员受伤。

现场,两辆肇事车已移至应急车道,后车是一辆轻型皮卡货车,前挡风玻璃被撞成“蜘蛛网”,一名中年男子痛苦地蹲坐在路旁,双手抱头,血流满面。

经过询问得知,受伤男子叫姜某,事发时坐在皮卡车的副驾驶位置,感觉系安全带太束缚,为了舒服就将安全带从身体背后绕过扣上,行驶至郑东新区段时与前车发生事故,由于车辆惯性大、冲击力猛,没有系安全带的姜某头部重重地撞上了前挡风玻璃,好在当时车速较慢,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给副驾驶上的乘车人姜某上了一堂“血淋淋的安全课”。

【驾驶员不系安全带,致人甩出车外死亡】

3月1日6时53分,王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泉南高速185公里300米路段时,因雨天路滑操作失误,先后撞上高速右侧、中央水泥防护墙,随后车头发生翻覆,王某在事故中死亡,另一名乘员受伤。

经高速交警调查,该路段限速80km/h,而王某的驾驶速度在93km/h至97km/h之间,王某未系安全带,事故发生时被甩出驾驶室,当场死亡。

【男子驾车撞上高速护栏,多亏安全带救了一命】

“关键时候安全带真是救了我的命啊!”面对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事故处理民警询问,当事司机李某惊魂未定。

5月17日7时许,李某驾车外出办事,当他行驶到郑州机场高速7公里处时,因为没有注意观察路况,加上个人操作不当,导致他驾驶的车辆以每小时110公里的速度撞上了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辆严重受损。

所幸的是,李某在巨大的撞击中,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因为李某开车时系着安全带,有安全带和安全气囊的保护,李某在事故中有惊无险。

【全省联动,专项治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违法】

为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主动使用安全带,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减轻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目前,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正在开展高速公路安全带安全守护行动,全省联动,专项治理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2分。

2.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依法处5-50元罚款。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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