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报记者 刘远怀 文/图

5月31日,河南商报记者以《提前收到交房通知,但郑州一准业主却拒绝收房:“开发商没有竣工备案表”》为题,报道了郑州市新郑市浩创梧桐春晓楼盘,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却向业主交房一事。

没有竣工备案表就交房,房屋安全和准业主的利益如何保证?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新郑市住建局、房管局和城管局。

浩创梧桐春晓小区,目前没有取得竣工备案表。

【住建局】没有竣工备案表属于违法交房

关于竣工备案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究竟是哪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浩创梧桐春晓的竣工备案表呢?6月1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联系了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

听完情况,该局监管科一工作人员表示,竣工备案表由该局办理,没有竣工备案表属于违法交房,“违法交房不归我们管,归房管中心管”。

【房管局】应由住建部门负责

随后,河南商报记者来到新郑市房管局,该局法制新闻科唐科长表示,没有竣工备案表不属于房管局的管理范畴,应该由住建部门负责。

河南商报记者再次联系了新郑市住建局监管科。一自称姓鲍(音)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收到浩创梧桐春晓小区开发商办理竣工备案表的任何材料。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违法交房的处罚权并不在住建局。

鲍姓工作人员说:“没有竣工备案,我们只能去现场督促他进行办理,他不办理的话,也没有办法,因为我们没有任何执法权,执法权都在城市管理局。”

他表示,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官网4月10日的行政处罚公示,郑州盛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被罚款18488.8元。

浩创梧桐春晓小区正门。

【城管局】行政主管部门需转办才能处罚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法制信访科工作人员郜先生也向河南商报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郜先生称,他们注意到了网络上关于浩创梧桐春晓违法交房的新闻,但竣工备案表的监管应由行政主管部门来负责。

如果开发商没有办理竣工备案,相关条例要求罚款,但罚款的前提是要有个限期责令改正。“开发商逾期没有改正,行政主管部门觉得开发商需要处罚,可以将案件转到城管局,由城管局立案处罚。”郜先生说。

但目前,新郑市城市管理局没有收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申请。

针对这种情况,浩创梧桐春晓的业主们很无奈:为何明摆着的违法事实,多部门不能联合执法?针对此事,河南商报记者将持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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