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记者 莫韶华)8月5日,大河网记者获悉,近日,河南印发《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要求到2025年,河南全省累计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2000座以上,各类充电桩15万个以上。

郑州、洛阳核心区充电服务半径达1公里 到2025年河南将累计建成充电桩15万个

为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河南将重点推进居民区自用充电桩及公共机构、企业、产业园区、景区停车位(场)专用充电桩建设,加快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快速充电设施布局,积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建设。

据文件显示,郑州、洛阳都市圈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1∶8,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同时,对新建或改扩建住宅项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相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

到2025年,河南将实现以下要求:

省直机关、中央驻豫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其他省级公共机构和市、县级公共机构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省级产业园区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

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

干线公路沿线要配建单桩功率不低于60千瓦的快速充电桩。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相关标准纳入高速公路设计、验收规范;现有服务区具备条件的要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40%的比例配建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国道、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加油(气)站在满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到2025年全部配建快速充电桩。

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并将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

推进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建设,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座示范性集中式公用充电站。

同时,对于新增充电桩使用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或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进行不同程度的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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