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复工复产正有序进行,大型企业逐步恢复生产,道路上的运输车辆也逐渐增多,也个别驾驶员心存侥幸心理,无视他人和自身安全,超限超载上路。3月12日,记者从舞阳县交警大队了解到,民警一天时间就查处了两辆超载大货车。

3月9日凌晨2时41分,舞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豫K3458*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车厢所载货物虽未超过车厢栏板高度,但车胎下压变形明显,民警随即示意其接受检查。经称重检查,该车核定载质量27吨,司磅实际总质量34.65吨,超载28%。据驾车人杨某讲述,以为疫情防控期间不查交通违法,加上又是凌晨,便侥幸超载上路,哪知被抓了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舞阳县交警大队给予驾驶员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3月9日上午9时30分,胡某驾驶豫P6A19*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舞阳县皇十路15公里处,因涉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称重检查,该车核定载质量36吨,司磅实际总质量39.60吨,超载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舞阳县交警大队给予驾驶员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舞阳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较低,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不要因为蝇头小利, 忽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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