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小的手机上面刷呀刷呀刷,拍吸引人的视频让流量哗哗哗,自媒体时代,流量即可产生收益,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为了博取流量,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肆意造谣、诋毁、抹黑,不惜触犯法律红线,蜀黍可不答应。
2023年10月,内乡县公安局接到辖区一上市企业报警,称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上百条视频,编造虚假不实信息诋毁、辱骂该企业,以博取流量、吸引网民观看直播,好借机带货、售卖商品。
内乡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经网上巡查、证据固定、落地核查等,迅速查明了辽宁籍饲料及添加剂销售者宿某某,为博取流量以提高销量、牟取利益多次捏造发布该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遇到困难、即将破产等不实信息,并引发大量网友关注热议,严重损害该公司正常经营,扰乱了网络秩序和营商环境。
10月24日,宿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当地,将其带回接受调查。
近日,经检察机关审查移送起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宿某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传谣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在网上发布言论时要坚守法律底线,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对于编造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